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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提前履行高管职责 天津信托被罚款2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1月6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天津信托因未经核准提前履行高管职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行政处罚依据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106/3821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