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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支公司临时负责人“超期”管理 大家财险衡水中支被罚1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2月2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辖内支公司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超3个月的问题,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202/3857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