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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太保人寿六安中支合计被罚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2月9日,六安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问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相关责任人孙贵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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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209/386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