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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与北京合丰公司被判向HTC赔偿300余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2月23日,天眼查App显示,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与北京市合丰智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发布。
裁判文书显示,魅族科技和北京合丰公司被控侵害HTC名称为“移动装置”的发明专利权。经法院审理认定,本案裁判结果为魅族科技与北京合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犯HTC第201310032515.5号“移动装置”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第201310032515.5号“移动装置”发明专利权的魅蓝Note5手机,总赔偿HTC经济损失354万余元。
责任编辑:产经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223/3871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