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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连环套路贷(一):“714高炮”寄生助贷平台卷土重来 用户陷“强行贷款”深渊

让人不寒而栗的“714高炮”死灰复燃,并变种为“55超级高炮”,采取更为隐僻的方式,绕过监管重出江湖。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其在网贷平台的推荐下,通过弹窗链接下载了任购消费助贷平台,再被进一步导流至各种现金贷App,其中选择了“小白鲨”贷款,但诡异的是,操作过程中仅仅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后,便被强行下发了贷款,贷款年化利率竟高达11230%。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其中,有用户被强制贷款后申请取消,但被对方拒绝并威胁曝光通讯录,也有用户还款后再被强制下款,进而陷入“强行贷款”的无底深渊。而整个贷款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条接一条、环环相扣的灰色产业链,包括无下线违规放贷、帮凶式违规导流、霸王式违规获取个人信息……

受访者提供

一填信息就强制贷款 

年化利率高逾11230%

自2019年3月15日央视曝光“714高炮”之后, 这一贷款周期7天或14天、具有高额“砍头息”及“逾期费用”的非法网贷逐渐被大众熟知后,不少平台在监管严打下逐渐褪去。不过,仍不乏有平台依然猖獗,甚至开发出变种的“55超级高炮”,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下款,借款周期5天左右、砍头息五成、年化利率高逾6000%。

近两日,多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遇到了被“强制贷款”的情况。以消费者李力(化名)为例,2月25日,他在人人贷App导流推荐下,通过弹窗链接下载了一个名为任购消费的贷款App,在其中选择了“小白鲨”贷款,但操作过程中,他仅点击注册个人用户、申请额度、填写个人资料后,就收到了来自名为“张鲜飞”的个人转账1560元。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再看App才知道是被贷款了。”李力称,当时他并未看到任何贷款协议,查看App才发现是贷款所致,尽管到账1560元,但显示还款金额却为3000元,期限5天,以此计算,这一所谓的贷款年化利率高达6738%。

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李力外,另一消费者张林(化名)同样称,在“小白鲨”App填完资料后,并未确认贷款同样被下款1560元,汇款方同样是个人名义,3天内要求还款3000元,贷款年化利率高达11230%,且超过一天未还将增加450元的逾期利息,到第五天平台便开始“轰炸”式骚扰通讯录联系人。张林称,他曾尝试与平台沟通,但多次联系均未获得回应。

“我也想过认栽还款,但有个和我一样情况的难友,在还款后很快又被强制下款,这样周而复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张林向北京商报记者无奈道,目前在生活严重被影响的情况下,已经选择报警。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多位被强制贷款的类似消费者,有的被强制贷款后申请取消,但被对方拒绝并威胁曝光通讯录,也有用户还款后再被强制下款,从而陷入连环套路贷的无底深渊。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55超级高炮”从利率高、期限短,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放贷,已经具有明显的违规性质。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放款方为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此类个人放贷或涉嫌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风险。

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同样称,从放贷主体看,该“高炮口子”的资金来源为个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此类民间借贷签订的所谓电子协议,符合“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这样的特征,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借款人可能会遭遇暴力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对于个人放贷者来说,也可能会遭遇出借资金无法收回的情况;此外,按照《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此类个人放贷或存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风险。

针对此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对行业内资深律师也进行了采访。2月28日,一资深行业律师告诉记者,从贷款资质来看,“小白鲨”App未取得营业资质,以盈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数对象放贷超过10次的,情节严重时(年化利率超过36%)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同样称,“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仅凭用户点击申请额度的行为不能代表用户已经形成签订贷款合同的合意,不能代表用户认可贷款合同的期限、利率等内容。倘若运营方擅自将款项付至用户的账户中,二者至多能形成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用户仅负有返还本金的责任。” 

对于“小白鲨”等高炮平台强制用户贷款这类情况,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几日在百度贴吧、微博以及其他贷款论坛上屡屡出现,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类平台目前在市场上至少存在上千家,一般都是小作坊运营,无放贷资质、营销隐蔽,常常隐藏在贷超平台或仅有一个粗糙的网页展示,背后无实体运营机构,因此用户也很难联系到背后的经营方。

导流平台违规推荐

帮凶式助推“超级高炮”蔓延

“随着监管方对高炮现金贷和暴力催收的整治,‘714高炮’已基本从公开市场上隐匿,不过,一些征信较差又急需借款的人群,贷款需求也并未消失,借款难度相比此前也更高。”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突发疫情的背景下,这部分人群的借款需求进一步上升,因此,相关高炮产品也采取更为隐僻的方式,绕过监管铤而走险小范围重出江湖。

北京商报记者亲测发现,目前,大多数高炮贷款App并不能在苹果或安卓应用商店搜索下载,而是“寄生”在一些网贷App或者助贷平台,通过后者的导流推荐,且通过特定链接的方式才能下载。

以高炮平台“小白鲨”“急用金”为例,消费者下载这类App,都是网贷平台推荐至助贷平台,然后进一步导流下载完成。李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因为近期有资金需求,因此选择至人人贷进行贷款,在平台推荐的所谓“优质贷款”中,发现了列表中宣传利率相对较低的“任购消费”平台,通过弹窗链接的方式下载后,再进一步被引导至“小白鲨”。

北京商报记者亲测发现,任购消费目前在手机应用商店无法搜索到,但在人人贷借款App上确实存在“任购消费”导流入口,记者点击“任购消费”,输入手机号、点击用户注册协议、隐私协议等进行注册后,点击弹出的安装链接,并进一步在手机设备管理点击信任方可使用。 

针对人人贷导流至任购消费推荐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采访,其中,人人贷未给出回应。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人人贷借款App已下线任购消费导流入口。人人贷客服则表示,现在人人贷借款App已经处于维护存量用户阶段,不再有纳新行为。

而从更直接的一环,助贷机构任购消费相关协议来看,该平台主要和持牌放贷机构合作,但是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消费者处得知,填写完基础信息、身份认证、银行认证后,“任购消费”推荐的贷款平台基本都是一些不知名的“高炮”产品。除了“小白鲨”“急用金”外,还有“应急金”“金碧辉煌”“吉祥云”“应急优选”等,且每天会轮流推荐不同名字的“高炮”平台。

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55超级高炮”反映出地下网络贷款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这些所谓的“高炮口子”以各种掩人耳目的方式隐蔽自身,在公开应用市场无法查询,仅能通过指定链接下载注册,给识别与监管带来更大难度。在她看来,这些平台未尽到审查义务,如果明知存在非法放贷情形仍然故意引流,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的帮助犯。

“导流、助贷平台缺乏对贷款机构资质及放贷行为合规性的审查,为贷款机构的贷款提供了增信。”肖飒同样指出,导流、助贷平台应当知晓贷款机构的放贷情况,当放贷机构涉嫌犯罪时,导流、助贷平台存在被认定为相应罪名帮助犯的可能,当放贷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根据导流、助贷平台背书的程度与审查疏漏的情况,导流、助贷平台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多位分析人士均认为,目前的“高炮”链条中,导流、助贷平台对于合作平台或放贷平台应尽到审核责任,若明知合作的平台有违法违规行为,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评价道,“导流、助贷平台一直处于监管的空档,因此容易滋生很多问题。我认为,助贷平台至少有两方面要注意,一是平台内产品的合规性,应有效负担起资质审核等责任,二是要对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保护负责任”。

针对任购消费导流推荐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采访,而任购消费所披露的运营机构“辽宁阳华科技有限公司”,无论是在天眼查还是企查查上,均未找到相应的公司主体。

一键授权十余份信用查询

连环霸王条款存隐忧

若助贷平台为高炮平台导流、推荐,仅仅只是一个开端,那真正助推高炮平台大肆猖獗并精准“狩猎”的,是平台霸王式个人信息授权。当高炮平台掌握到大量消费者个人身份、借贷行为、IP地址、通讯录等隐私信息后,才能在“强制贷款”后更有底气威胁消费者还款。

正如多名消费者对北京商报记者所述,尽管知道对方是非法放贷,但不得不担忧的是,对方知晓自己的个人信息,并会通过不同的虚拟电话对家人、朋友甚至公司领导、客户进行暴力催收轰炸,而这将严重影响到个人的生活和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注册“任购消费”平台时,协议中提到,为向用户提供更完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任购消费”某些服务将由合作方提供,可能会与合作方共享用户某些个人信息,而这些合作方包括商品和技术服务供应商,提供仓储、物流、支付、客服和其他服务的供应商,甚至提供实名认证服务的合作方,广告、调研服务、分析、回访等服务类供应商,甚至提供实名认证服务的合作方等。

巧合的是,自北京商报记者注册成为“任购消费”用户连续两天时间内,已收到多个不知名贷款机构的电话骚扰,该公司人员称已得知记者贷款未通过,且已查看过记者的详细个人资料,并判断符合该公司贷款标准,额度宣传可高达10万元。

除了多方共享用户信息导致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外,北京商报记者体验发现,要激活“任购消费”额度,还需一键授权借款及信息授权合同套件,其中包括《桔子分期平台服务协议》绑定的借款分期相关协议及平台服务协议,其中涉及盛银消费金融、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原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包银消费金融等十余份个人信息查询授权,所涉机构均不可撤销地获取并可向合作机构共享用户的身份证、通讯信息、IP地址等多项个人隐私信息。

针对一键授权及不可撤销地向合作机构共享个人信息一事,北京商报记者针对前述多家机构进行了采访。其中,中原消费金融回应称,“根据媒体提供的截图,查看到有桔子分期的字样,初步核实,我公司与桔子分期有业务合作关系,桔子分期是否在其他平台通过广告投放的方式获取业务流量,由于时间原因,暂未做到充分调查,待深入调查后,再给予反馈”。

中原消费金融进一步称,“作为一家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合规先行和以消费者为中心是中原消费金融一贯的、不变的原则,坚决抵制与高炮平台的合作,我公司已着手全面启动对已合作平台的合规审查工作,如发现有合作平台向该类端口分发流量,我们会按照约定执行相应处理措施,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暂未发现该平台为多个“714高炮”导流,如果桔子分期有相关行为,我们将立刻和桔子分期终止合作,如果任购消费有,会督促桔子分期让任购消费下架我公司产品”。

其他平台则截至发稿未给出进一步回应。

查看额度需一键向多家公司授权信息查询,且对方均可进一步向合作方共享。以此来看,若每家机构有100家合作方,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将无条件向上百甚至上千家机构开放共享。

在王蓬博看来,这已经严重违背个人征信监管条例的规定,受害者可以报警处理。

于百程同样称,在借贷类App的个人信息获取上,央行于2019年9月发布了《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底网信办也出台《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并征求意见,中国互金协会也出台过相关原则。总体看,未经消费者授权同意,机构不得收集、处理、使用和对外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机构不以默认授权、概况授权、功能捆绑等误导、强迫消费者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不与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开展数据合作,不滥用、非法买卖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收集消费金融信息时,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留存有关证明资料,并在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尽可能通俗易懂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该同意的可能后果。

肖飒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授权的方式显然不符合“明示内容”与“提示后果”的要求。该公司及合作贷款机构在大量查询获取用户大量隐私信息的同时,还同时授权给其他多家平台,存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风险,可能会加剧“55高炮”的情况出现。

金融、通信、公安等多维打击

加大非法金融活动识别与处置

目前,被强制贷款的多名消费者中,有消费者迫于通讯录被曝压力选择还款,也有消费者担心后续情况加剧选择报警。

2月28日,多地警方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类“网络强制贷款”诈骗是由传统的“网络贷款”诈骗衍生而来,实质上就是利率比高利贷还可怕的超利贷,年化率远超于合法年化利率。目前,这类贷款不受法律保护,受害者可寻求汇款银行机构寻求处理,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遇到暴力催收情况可及时报警反映。

针对此类非法行为,后续该如何整治防范?

于百程认为,高炮业务隐蔽性强,目前虽规模不大但风险和影响依然不小。监管方应联合工商、网监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投诉作用,对此类业务进行持续整治,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落地监管方案,在市场准入,渠道监管等方面多管齐下;另一方面加强市场借款人教育,针对合理的借款需求,鼓励更多的机构提供合法产品。

“此外,就消费者个人来说,对于网贷产品首先要建立防范意识,互联网乱象丛生,做到不了解尽量不要去使用;其次在使用时,特别要关注产品主体的合法性,金融业务都需要持牌经营,对于介绍模糊、主体不明等产品,不要去用;三是关注产品的主要条款、利率、费用、责任和违约处理等要仔细阅读,以防落入不能承受的陷阱。如果不慎落入高炮陷阱,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利益。”于百程称。

也有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放贷责任不清,贷款资金用途不明、贷款主体套现和杠杆满天飞,也或是造成了高炮平台乱象从生的原因之一。

苏筱芮指出,总体而言,这一贷款乱象是具有特定客群的,主要是长期“撸口子”的“老哥”,且由于形式隐蔽,各类贷款口子经常“春风吹又生”,应当设立专门的举报平台,对于非法放贷行为严厉打击,树立一批典型大案、要案以震慑市场,宣传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用户教育。此外,需要形成金融、通信、公安等跨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从贷前、中、后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与处置。

王蓬博则称,最主要还是消费者要养成好的消费习惯,量力而行,注意对自己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要轻易泄露。监管最近也在严打套路贷和资金流去房产、股市等行为,严厉打击一批类似的平台,以及为相关平台提供服务的机构。针对违法违规的平台,金融的应该归金融,但同时也要和警方配合。

肖飒进一步介绍,从用户的角度来看,作为金融消费者,应当对司法保护利率限度有所了解,不必向违规机构支付不必要利率或本金。在遭受不法催收时,一来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举报,二来应当向法院提起向对方侵权的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肖飒看来,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应当及时取缔缺少运营资质的助贷、放贷机构,规范机构获取消费者金融信息的方式方法,同时对普惠金融的受众做好普法工作,耐心接待投诉并给予解决方案。此外,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应当积极追诉涉嫌犯罪的放贷行为与催收行为,保障法律的底线,另一方面,应当积极引导民众选择恰当的法律救济途径。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301/3878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