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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皖通科技收关注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针对公司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事,皖通科技(002331)在3月30日晚间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此次股东大会的延期行为是否实质构成取消股东大会等诸多问题。

据了解,3月30日,皖通科技披露《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由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表决权的行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待法院对相关表决权是否限制作出最终认定后,再择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延期的,股权登记日仍为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不得变更,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定。皖通科技原定于4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4月1日。

对此,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说明公司董事会运作是否规范,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董事会决议内容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董事是否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另外,皖通科技董事会认为西藏景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合计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可能不足10%,故其表决权的行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说明除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比例可能不足10%外,西藏景源是否仍享有提案权等其他股东权利,详细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其行使表决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继而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理由是否充分。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0330/3912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