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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新规征求意见中 或不得通过调整账户资产、调高账户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账户投资收益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胡永新)10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为规范万能型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万能险)经营行为,引导万能险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万能型人身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在账户管理方面提出多个应当。

《办法》在账户管理方面提出,保险公司应当为万能险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保险公司应当在万能险账户管理制度中明确账户分拆、合并、注销的触发机制、操作流程、审批权限等事宜,确保账户调整、账户清算的公平性、合理性,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应当记录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结算利率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在同一万能单独账户管理的保单,应当采用同一结算利率。保险公司应当用万能单独账户资产的真实投资收益进行保单利益结算,不得通过调整账户资产、调高账户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账户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应当对万能单独账户提取特别储备,用于平滑未来的结算收益,其权益属于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检视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以确保其不低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1/1020/4155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