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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决定逮捕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2月13日,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213/4288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