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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经营者之间不得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以达到垄断

北京商报讯(记者 魏蔚)6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稿》,经营者不得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其知识产权构成生产经营活动必需设施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其他经营者以合理条件使用该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627/4423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