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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款46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6月30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被警告并罚款34万元。
孙立是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述行为的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630/44291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