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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代理人在保险销售过程中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华夏人寿通辽中支合计被罚1.4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7月20日,内蒙古银保监局通辽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因存在个人代理人在保险销售过程中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李凤兰是上述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4000元。

图片来源:内蒙古银保监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720/4451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