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垂直频道产经中心养老频道 北京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须为医护人员

北京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须为医护人员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实习记者 任紫薇)8月19日,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消息,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办法明确,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主体由社会组织调整为执业医师、专业护士,限28天内完成评估,凡具备执业医师、专业护士资质且在本市卫健部门登记管理的人员,均可成为评估人员。

本次调整后,区民政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本区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库,评估人员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负职业专业技术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819/4483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