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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永安产险安徽分公司合计被罚 25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9月5日,安徽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产险安徽分公司”)因存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1万元。当事人朱保开时任永安产险安徽分公司理赔中心总监,对该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朱保开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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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0905/4509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