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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行、非银支付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反电诈纳入业务流程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央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青松发文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资金链”治理的关键,要切实履行金融治理法律责任,防范金融服务被不法分子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张青松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终端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等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条对照法律条款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将反电信网络诈骗纳入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使反电信网络诈骗成为金融行业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同时,张青松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完善内部组织保障,将“资金链”治理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考核体系,为打击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上级对下级监管职责,对未履行风险防控职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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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2/1201/4596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