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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机构应在从业前30个自然日内申请备案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备案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外包机构。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支协发〔2020〕119号),外包机构应在拟从事外包业务前或从事外包业务起30个自然日内,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0522/4766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