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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纸质菜单供应服务产品须与线上产品保持一致

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天元)7月18日,根据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消保委依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介绍,《指引》得到了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管理局和市商务委的支持与指导,针对网络点餐不同场景下餐饮经营者收集、使用、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提出了具体的合规要求和操作准则,以切实提升餐饮行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根据《指引》,餐饮经营者在进行网络点餐服务时,需在消费者首次使用时以弹窗或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隐私政策,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同时,餐饮经营者也需严格按照其申明规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不得超出消费者授权范围。

另外,《指引》强调,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需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同时,《指引》进一步强调,根据消费场景区分索取相适应的权限和信息;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推送商业营销信息;以及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

此外,《指引》还规定了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机制,完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储存、加工、传输、删除等各环节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提升个人信息管理规范性;以及餐饮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门店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教育培训,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职责等。

不仅如此,对于近期社会关注的不使用智能手机的消费者无法扫码点餐的问题,《指引》也要求餐饮经营者提供线下网络点餐服务的,应当同时备纸质菜单,纸质菜单供应的服务产品须与线上产品保持一致性。为了确保《指引》的实施效果,上海市消保委和市餐饮协会将不定期对餐饮行业网络点餐服务合规情况开展暗访抽查和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0718/4825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