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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人寿回应:海港人寿将履行以恒大人寿名义签署的保险合同义务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9月15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官微消息,恒大人寿发文表示,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人寿”)整体受让恒大人寿的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海港人寿将履行以恒大人寿名义签署的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恒大人寿还表示,如保险消费者对本次保险业务转让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专线服务电话956010与海港人寿联系。
图片来源:恒大人寿官微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0915/489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