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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东麓产区保护条例拟11月审议发布实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 翟枫瑞)10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了解到,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修订已纳入立法计划,在经过反复修改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拟于11月第二次审议后发布实施。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共7章47条,突出产业发展模式法定化、保护与发展融合化、品牌建设制度化三大特色。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是全国首部关于葡萄酒产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保障产区规划建设、产品质量、品牌信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1010/4911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