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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照规定使用保险费率,太保寿险延边中支合计被罚1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11万元。陈进啟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官网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1122/4961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