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垂直频道财经新闻中心基金券商频道 因未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能量资产遭罚

因未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能量资产遭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13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西藏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能量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对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西藏能量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证监局还提到,张蓓自2016年4月11日至今担任西藏能量资产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张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西藏证监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1213/4982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