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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使用保险条款,人保财险江津支公司合计被罚53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款50万元。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经理田维智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1219/4986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