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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主体从银行变更为政府 北京新房预售资金监管拟调整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12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与2010年版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比,《征求意见稿》拟将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
责任编辑:卢扬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3/1222/4990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