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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报告 新元信股权投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27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信股权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报告;未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履行职责。

图片来源:河北证监局

河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法规,现决定对新元信股权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4/0227/5050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