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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柱力)6月17日,东晶电子公告,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李庆跃、第二大股东蓝海投控分别征询,公司、李庆跃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责任编辑:陶凤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4/0617/5185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