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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施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朝力 程靓)12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昨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据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十三、十四支队,北京公交集团客三分公司昨日共同在宋家庄枢纽站举办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传日”活动,以实际行动响应号召,奋力开创首都南城地面公交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与定位,构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它对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出行需要、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面公交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碳排放、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传日”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市民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认识,也进一步推动了首都南城地面公交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4/1202/5390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