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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自律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节”价格提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王思琦)12月30日,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指出,元旦、春节期间各经营主体应加强价格自律,需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同时,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
责任编辑:郭缤璐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4/1230/5422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