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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不良资产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中国信达吉林省分公司被罚3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2月25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被罚款30万元。冯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225/5478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