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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长城人寿合计被罚6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罚款5万元。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赵阳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516/5572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