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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等,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合计被罚2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晓华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516/5572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