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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太保产险温州分公司合计被罚7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6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56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陈首伟,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603/5588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