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垂直频道财经新闻中心银行理财频道 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长安银行被罚400万元
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长安银行被罚40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罚款400万元。时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时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对此负有责任,均被处以8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729/5645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