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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定期报告等问题,北京成阳资管被监管责令改正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7月2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北京成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成阳资管”)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报告的行为。此外,在基金净值触发预警线后,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成阳资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要求北京成阳资管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同时,王兵作为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许良辰作为合规风控负责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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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729/5645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