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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长城华西银行被罚402.8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公示披露,长城华西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02.8万元。
时任长城华西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某林、时任长城华西银行风险总监张某平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均被处罚款9万元。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815/5665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