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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记者 李佳雪)8月26日晚间,新华锦(600735)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新华锦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交易行情显示,8月26日,新华锦收涨3.11%,收于8.63元/股,总市值37亿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826/5676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