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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提前支取资本保证金,仅限于清算时偿还债务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到,保险公司提前支取资本保证金,仅限于清算时使用资本保证金偿还债务,或注册资本(营运资金)减少时部分支取资本保证金的,除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情况报告表》外,还需提供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保险公司清算文件或减资文件。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905/568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