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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等,中宏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3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32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0930/571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