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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动二手车出口由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商务部11月2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推动二手车出口由“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何咏前表示,近日,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现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的政策细化。
何咏前表示,《通知》从严格出口管理、加强合规审查、推动出口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六条具体措施,通过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制定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行业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出口配套体系,实现二手车与新车出口分类管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何咏前称,《通知》印发后,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积极评价,认为体现了二手车出口“强规范、重质量、优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何咏前强调,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推动二手车出口由“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多元的产品选择。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二手车出口量达43.6万辆,较2020年的4300辆增长超百倍。
据了解,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规为二手车出口划出了明确红线。《通知》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这一规定精准打击了“零公里二手车”的命门,对于无法提供《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的车辆,将无法获得出口许可证。
同时,《通知》提出,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竞争秩序。
《通知》附件《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精准列出七大违规行为,涵盖禁止出口类车辆、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不履行质量保证等关键领域。
对于改装车出口,《通知》同样加强了监管,要求企业准确填写车辆底盘品牌、改装车品牌、车辆型号等信息,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对无法证明改装真实性,同类改装车产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武杉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1121/57647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