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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埔火灾直保再保联手理赔
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牵动了无数人的心。11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当前,保险公司正在多渠道联系客户,全速推进理赔工作。同时,多家机构通过捐款、组织义工队伍参与救援、启动应急预案等多种方式支持救灾。据了解,香港大埔火灾涉事小区曾投保房屋保险,含大厦财产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和个人意外险。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保额为20亿港元。
这场五级大火,也向保险行业抛出了一连串关乎核心机制的深层叩问:20亿港元保额的大厦财产险,叠加公众责任险、家居保险等多重险种保障,如果出现巨额赔付,承保机构的风险承载体系能否从容应对?保险公司背后的再保险“安全网”究竟由谁搭建、如何运作?

至少三家机构提供再保保障
香港大埔宏福苑发生火灾,灾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相关保险保障及理赔进展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作为涉事小区的核心承保机构,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香港”)披露,其承保了本次涉事项目的多项保险,包括建筑工程全险、建筑雇员赔偿保险、业主立案法团第三者责任险、财产全险及公众责任险;同时,该公司还承保了部分住户的家居保险和家佣险。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网站了解到,宏福苑的房屋保险方案包括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公共责任保险、现金保险和集体个人意外保险。其中,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保额为20亿港元。上述四类保险的总保费为33.77万港元/两年。
火灾发生后,监管层面迅速响应。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以下简称“香港保监局”)表示,已成立了由管理层领导的专责小组,全力推进相关保险公司的工作,确保业界投入足够资源处理查询和理赔申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香港大埔火灾金融保障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合理预赔”原则,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体现保险温度和理赔速度,及时为受灾客户办理理赔等手续,帮助受灾居民恢复生产生活。太平保险集团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子公司发挥直保和再保险等牵头机构作用,提升保险保障服务。
太平香港此前也公开表示,事故后已启动应急机制,将依保险合约秉持“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原则,做好理赔与客户服务,助力受影响居民渡过难关。
那么,如果此次事故触发了数十亿元的赔付,是否会导致保险公司“赔穿”?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通过再保险制度进行风险分散。再保险亦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香港保监局发布的《再保险指引》明确,“除具充分理由外,保险人须就其保险业务作出足够的再保险安排。如缺乏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保险人的财政状况或会受到影响,也可能有损保险人履行对保单持有人应尽责任的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采访后获悉,太平香港承保的宏福苑相关保险,至少涉及三家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分别是中再产险、前海再保险以及某央企旗下再保险公司。其中,中再产险为宏福苑维修项目提供了涵盖财产险、建筑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再保保障。前海再保险也参与了相关的财产、工程、责任等险种的风险承接。上述两家保险公司均表态,将及时为当地保险公司灾后理赔提供赔款补偿。
北京商报记者同步就宏福苑保险的再保问题采访相关再保险公司,被告知:“再保险合约有保密条款。”
再保险如何运作
再保险,常被称为“保险的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中最不为大众所知却又最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它的运作机制看似复杂,实则逻辑清晰:原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将自身承担的保险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从而分散风险,确保财务稳健。
在保险业内,再保险安排通常分为两种形式。一家再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道:“如是逐单安排再保险,会被称为临分再保险,如是把相关业务做统一的分保安排(通常期限为一年)则是合约再保险。”而这两种形式下,又衍生出两种核心再保险形态:比例再保险和超赔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的运用模式很容易理解:再保险公司以固定比例分担风险。例如,再保险公司以再保份额为基础按比例收取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费,发生赔案时也按照同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而超赔再保险则以约定的赔款金额为触发点,再保人仅承担触发点之上的赔付责任。这种模式相对复杂,再保险费并非简单按比例收取,而是根据再保险公司内部精算模型计算得出。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举例说明了超赔再保险的实际运作:“若事故损失在5000万元以下,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若损失超过5000万元,比如不到1.5亿元的部分,由再保险人承担,1.5亿元以上的部分,有时保险公司会继续购买超赔。”他进一步解释,比如有些保险公司购买了超赔,购买的是4亿元或4.5亿元以上的部分,意味着将由再保险人承担。不过超赔有起赔点,还有限额。大多数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投保此类超赔,当然,起赔点和限额在每个保险公司的每个合同中都会有所不同。
再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分散风险,增强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稳健性。为何需要这样的复杂安排?
一位再保险领域资深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表示,原保险公司会安排多种再保险类型搭配使用的再保险组合来转移承保风险,支付再保险费将承保风险分散至保险行业,实现承保超高保额保险标的、稳定经营业绩、涉及新业务领域、获得再保险公司承保指导等目的。由于财险业务承保的保险标的的保额分化很大,对于超高保额的保险标的,如果通过单层或者多层的合约再保险还不能覆盖其全部保险责任,需要安排临时再保险来分出超出合约再保险限额部分的保险责任,以防范超高保额的保险标的全损的小概率事件。
再保险的核心价值,正如业内所总结的,是充当保险公司的“安全网”与“赋能者”。首先,它通过分散巨灾等峰值风险,防止保险公司因单一重大损失而破产,显著提升财务稳健性;其次,它扩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使其能突破自身资本限制,承接更高保额或更多保单;最后,它优化了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通过风险转移降低资本占用,同时引入专业知识辅助风险定价与管理。简言之,再保险是保险行业稳健运行的基石,它通过支撑保险公司,最终确保了整个社会风险转移机制的有效运转。
具体怎么赔
宏福苑火灾涉及的超20亿港元保额如果需要理赔,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如何“分账”?这一问题的答案深藏在行业惯例与专业精算的复杂算法中。不过,再保险公司与分出公司的再保险合约通常包含严格的保密条款,具体细节难以公布。
因此,要理解再保险在宏福苑火灾赔案中能起到的作用,则需从具体的数据假设入手,来分析再保险是如何分散巨额风险的。
首先要看保险公司决定将多少“风险”留给自己,也就是自留额——保险公司在再保险赔付前同意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为多少,超出部分(溢额)按比例分给再保险人承担。上述再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保险公司设定自留额时需综合考虑监管规定、自身财力、再保险人接受度、标的风险等多重因素,其中最核心的行业惯例是“单一风险单位自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10%”。
2024年7月香港实施风险为本资本(RBC)制度,虽未明确规定单个标的自留责任的具体数值,但通过资本与风险挂钩的方式间接限制了自留规模。《保险业(估值及资本)规则》要求多数保险公司维持不低于订明资本额、最低资本额及2000万港元的资本基础,为单个保险标的自留责任划定了隐性上限。
不同风险偏好的保险自留额比例不同。保守的保险公司倾向于设定较低自留额,而追求更高利润的公司可能承担更多风险。上述再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指出,资本充足性是自留额设定的主要驱动因素:“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支付在其自留额范围内的索赔。自留额必须设定在公司能够轻松承担、不会威胁其偿付能力的水平。”此外,评级机构(如A.M.Best、S&P)等会密切监控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间接约束自留额设定。
基于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的20亿元保额,业内专家提供了一个假设性再保险方案,用以演示可能的风险分摊机制。上述再保险领域资深人士设计了三层溢额再保险结构:自留额(line)为1亿元,第一溢额再保险的分保限额是6亿元(6lines),第二溢额再保险的分保限额是6亿元(6lines),第三溢额再保险的分保限额是5亿元(5lines)。其次,对于保额超过溢额再保险合同容量(1+6+6+5=18亿元)的风险单位,为其安排临时再保险,采用2亿元xs(在超赔再保险中,“xs”表示超过的意思)18亿元险位超赔再保险方式分出。
在相关假设情景下,临时再保险之后的损失将如何分摊?前述再保险领域资深人士详细演算:原保险人向临时再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临时再保险人承担再保险责任。对应来说,保险标的损失20亿元,触发险位超赔再保险的起赔点18亿元,临时再保险人向原保险人赔付2亿元,三层溢额再保险赔付17亿元,原保险人的净自留损失为1亿元。
这意味着,在极端情况下,直保公司仅需承担总损失的5%,其余95%由再保险体系分散承担。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李秀梅
责任编辑:武杉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1130/57723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