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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款193.7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193.7万元;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运营管理部丁某达被处罚款2万元;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普惠金融部刘某被处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5/1219/57930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