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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违规承诺保本、利益输送等问题,横琴博瀚及控股股东被监管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月9日,广东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珠海横琴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博瀚”)及其控股股东、时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冯某予以处罚。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横琴博瀚与部分投资者签订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违规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承诺最低收益。此外,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冯某决策横琴博瀚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通过低价卖出、高价买入等操作,与冯某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横琴博瀚基金产品高价买入股票金额合计1083.6万元,冯某控制账户获利518.75万元,相关基金产品相应增加持股成本518.75万元。冯某通过上述方式从事损害基金财产的投资活动,利用横琴博瀚相关基金财产和担任基金经理的职务之便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对于上述行为,广东证监局责令横琴博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责令冯某改正,给予警告,处以6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内,冯某不得在原机构和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109/5811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