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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等,太保寿险商丘中支合计被罚47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9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田俊洲、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静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112/5814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