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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金华银行被罚37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2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金华银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370万元。相关责任人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被警告;程少伟、季强松、陆遥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高侃、陈晨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209/5845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