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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鉴证服务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到,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畅通科技研发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支持保险机构建立科技保险风险评估、鉴定标准等服务体系,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鉴证服务。鼓励为科技成果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首试首用、推广应用、迭代更新等提供产品质量和责任类以及费用损失、费用补偿类保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加强合作,服务科技型企业相关设备的采购、销售、更新和处置全流程。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302/58596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