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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大动作!拟优化上市机制,包括降低“同股不同权”上市市值门槛等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3月13日晚间,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多项建议公开征询市场意见,旨在创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机遇,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需求。主要措施包括优化不同投票权上市规定,以及便利在海外上市的发行人来港上市等建议。

从主要建议来看,将下调“同股不同权”上市机制的财务准则,A类标准市值门槛从400亿港元降至200亿港元,B类标准市值门槛从100亿港元降至60亿港元且收入门槛从10亿港元下调至6亿港元;上市时市值达400亿港元的发行人,不同投票权比率上限可放宽至20倍,并明确相关受益人最低经济利益需满足5%持股及40亿港元金额要求。

另外,“同股不同权”的发行人主体需满足联交所“创新产业公司”的认定。本次,联交所也计划进一步完善“创新产业公司”的定义,涵盖所有符合资格的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即使其不按照第十八A/十八C章上市。

其次,针对海外上市发行人,联交所拟同步降低第二上市财务资格门槛,“同股同权”(即无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发行人市值要求从100亿港元降至60亿港元。

对于此前市场传言的扩大IPO保密申请范围,联交所此次建议IPO保密申请范围从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等扩容至所有新申请人。

另外,联交所拟强化退回机制,退回上市申请时,公布所有负责编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不只包括保荐人)的身份和角色。而此前退回上市申请时,联交所网站仅刊登保荐人的身份。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313/5870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