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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外汇局: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5上调至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晗萱)3月20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合理需要,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币种转换因子设置为0.5。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为做好境外放款业务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相关账户、结售汇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的报送。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320/5878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