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垂直频道产经中心旅游频道 新版旅游合同3月31日正式实施,新增研学旅游合同
新版旅游合同3月31日正式实施,新增研学旅游合同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3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6类新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在全国推行。该示范文本新增研学旅游合同,同时优化境内、出境、一日游等全品类合同条款。
此次推出的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多个关键环节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知情权方面,合同须明确旅行社经营范围及地接社完整信息,行程单需标注景区停留时长、住宿及交通标准,禁用“准星级”等模糊表述。
自主选择权方面,旅行社不得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付费项目,行程中违规增设的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并要求退费,强迫购物可索赔旅游费用20%的赔偿金。
解约退费方面,行程前解约的费用扣除比例设有明确上限,解约后旅行社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款。
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旅行社须对消费者姓名、证件号码、健康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收集或买卖。
应急保障方面,因不可抗力滞留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因旅行社原因解约的则由其全额承担返程费用。消费者如遇纠纷,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合同签订地消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申请调解。业内人士提示,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核对旅行社资质与行程单细节,妥善留存合同及付款凭证,便于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产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331/5893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