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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收官 后续仍可改善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3月31日,距2025年1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已满三个月,符合特定条件的逾期借款人若在当日足额结清欠款,相关逾期记录将从征信系统中撤销;逾期未结清者,或失去此次由政策提供的“信用修复”机会。

为缓解群众“信用难”问题,助力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的群体重建信用生态,此前人民银行明确划定了四大适用标准,政策覆盖范围限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个人信贷逾期信息,且单笔金额(含本金、利息及罚息)不得超过1万元。

这一政策被业内称为“精准救济”,无论是信用卡、房贷还是消费贷均可适用,且实行“免申即享”机制,符合条件的用户无需额外提交申请或材料,征信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处理。

不过,本次政策还款期限截至2026年3月31日,还款时间将影响信用记录更新速度,符合政策条件的,若在2025年11月30日前已还清,2026年1月1日起逾期记录不再展示。若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还清,次月月底前完成更新。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评价,此次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整体上对个人信用修复、消费金融复苏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形成了较为积极的实际影响。一方面,政策精准覆盖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的小额逾期群体,帮助不少个人解除征信限制,恢复正常信贷资格,切实缓解了信用修复难题;另一方面,征信约束的合理放宽也有助于释放部分被压制的消费信贷需求,对消费金融行业的稳健恢复形成支撑,同时也让社会信用体系更具弹性和温度,在失信惩戒与信用救济之间实现了更好平衡。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政策发布后,多地多措并举推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落地见效,例如,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方案两清单”,即《四川省一次性信用修复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四川市州分行任务清单》和《金融机构任务清单》;另据不完全统计,政策实施1个月余,山东省各金融机构已为6.1万余名信用修复后的信息主体融资1.2亿元,政策红利正在加速转化为促消费、稳增长的务实成效。

王蓬博指出,政策收官后,若仍有部分逾期用户未能赶上此次修复窗口,仍可以通过正规途径逐步改善征信状况,一方面要及时结清逾期欠款,保持后续良好的信贷履约记录,等待不良信息按照规定自然消除;另一方面对征信信息存在错误或异议的,可通过金融机构及征信中心正规渠道提交申请处理。

“必须明确的是,官方渠道均为免费办理、无需中介代办,不存在所谓内部通道和收费修复服务,凡是以保证金、代办费、通道费等名义收费,并承诺可以洗白征信的行为,基本都属于欺诈行为,需要公众提高警惕。”王蓬博补充道。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醒,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完全免费、免申即享,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如有机构或个人声称“有内部文件”或“通过特殊渠道”,可以帮助“突破1万元限制”“洗白大额逾期”的,目的都是骗取钱财,还可能造成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请大家不要相信,并向人民银行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另外,也要警惕“债务优化”骗局,谨防不法中介诱导“借新还旧”“过桥垫资”,避免掉入更大债务陷阱,甚至卷入“骗贷”等违法案件。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331/5893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