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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义务等违规行为,湖南泉源私募收监管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4月2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湖南泉源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泉源私募”)未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义务,未对个别基金产品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以及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公司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和与基金投资者的诉讼事项。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湖南泉源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402/58955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