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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人保健康咸阳分公司合计被罚7.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6万元,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互联网保险部/智慧营销部个人业务销售条线员工汪文明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410/59018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