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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新规落地!第四套上市标准正式启用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创业板新规正式落地。4月24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发文称,为落实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新制定的《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9号——预先审阅》。这也意味着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正式启用。
具体来看,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共有两项指标。第一项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为“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项标准则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为“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
证监会曾表示,这次创业板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侧重于前沿技术的引入、转化和应用,与科创板相关上市标准在指标设置、适用行业范围、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区分。
安永大中华区政府及基础设施市场主管合伙人兼北京主管合伙人杨淑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精准适配新经济企业的成长特征。预计此次政策红利将主要利好两类企业,一类是数字化驱动的新型消费品牌及平台,它们利用AI和大数据重构了供应链,用户黏性极高,这类企业在扩张期往往具有“高营收、高GMV、低净利”的特征;另一类是技术赋能的现代服务业,比如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供应链管理或者数字文旅。
责任编辑:董亮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424/591629.shtml
